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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局与省邮政公司联合召开《江苏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
发布时间:2012/5/7 11:01:56   来源:本站   字体大小:【】【】【】   访问次数:2840
    以江苏省政府令颁布的《江苏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3月31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与省邮政公司联合召开了《办法》宣传贯彻的电视电话会议,省法制办、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市县邮政局主要负责人和业务管理人员、各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主要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此次会议,多家媒体对此次会议进行报道和采访。
    江苏局副局长万连生在讲话中强调,《办法》根据江苏实际,以促进邮政普遍服务发展为目标,明确了政府责任,突出了政策支持,制订了江苏标准,规范了企业行为,完善了监管机制,具有前瞻性和很强的操作性。《办法》的颁布施行有利于推进江苏省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提高该省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有利于邮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万连生副局长就如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办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开展全方位宣传培训,做到学法、守法、用法,要准确掌握《办法》制定的法律条款和要求,全面提升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严格落实《办法》相关要求,特别是对邮政普遍服务时限、投递频次、邮筒(箱)开取频次、邮政汇兑等提出的具体规范和江苏地方标准,认真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切实维护邮政用户的合法权益;三是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积极与地方相关部门协商,争取保障政策的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邮政普遍服务保障措施。
     为大力宣传新出台的《办法》,江苏局制订了宣贯实施方案,成立了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局网站上发布了《办法》全文,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并在局内开展了《办法》学习培训活动,同时印制了1000本单行册发放给各市县邮政企业和社会监督员,近期将组织全体社会监督员进行学习。下一步,该局将根据《办法》规定,加强邮政普遍服务监管,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促进江苏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江苏省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