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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出台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25 3:46:09   来源:本站   字体大小:【】【】【】   访问次数:9847

    122日,江苏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实施意见》,这是该省既2014年之后第二次出台促进快递业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 

    该《意见》提出了“十三五”期间的快递业发展目标。产业规划跃上新台阶,到2020年,江苏快递业务量将突破60亿件,年均增长22%,快递业务收入突破700亿元,年均增长21%,日均服务用户3000万人次以上;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培育4家网络覆盖广、品牌影响力大、竞争实力强、收入超50亿元的快递领军企业;寄递服务产品体系更加丰富,实现省内县级以上城市24小时投递、全国重点城市48小时投递,快件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申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综合效益更加显著,行业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支撑全省网络零售交易规模8000亿元,年均增长27% 

    《意见》明确了促进行业集聚发展、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加快行业协同融合发展、改善行业发展环境和强化行业安全监管五大重点任务。明确以无锡苏南国家级快递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园区为龙头,力争建成2个国家一级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各地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支持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建设;各设区市应规划建设具备集中仓储、分拣处理、快速集散、统一配送、商品展示等服务功能的现代化快递(物流)产业园。提出对快递企业总部、快递企业总部在江苏设立的地区总部,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建立从招商洽谈、协调服务、落地建设、政策扶持到竣工验收的一整套推进和服务机制。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优先给予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停靠便利。提出要加强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工业、商业项目和居住小区应为物流配送末端网点建设预留条件,居住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小区、在校学生数量超过1万人的高等院校以及旧城改造,要提供(预留)一定的快递基础设施建设用房。在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方面,提出要健全联动机制,将快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 

为确保重点任务的顺利完成,《意见》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引领和加强政策扶持三项保障措施。提出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相关省级部门为成员,建立全省快递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合力推动全省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邮政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要求各地要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同时,提出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快递产业(物流)园区和快递服务项目,纳入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通过项目补贴、基金投资、融资增信等多种方式予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