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对《江苏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细则》进行了部分修订,进一步下放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强化对申请人安全保障能力审核,不断深化“放管服”工作。
《细则》主要做了三方面的修订:一是进一步下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权限,将材料初审权限全面下放至各市局;二是强化对企业服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审核,明确经营自有品牌快递业务申请人,应当全面具备收寄、分拣、运输、投递能力,分拣处理场所应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要求;三是强化许可程序监督,对新申请许可的审批由审批参与人集体讨论决定。
下一步,江苏局在依法做好市场准入工作的同时,还将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通过加强对企业加盟行为的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进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促进行业安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