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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快递协会关于《江苏省邮政条例》宣贯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3/6 10:48:53   来源:本站   字体大小:【】【】【】   访问次数:15723
 

20131129,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江苏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新《条例》于20143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江苏省快递协会今年工作安排,协会将积极配合省邮政管理局做好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一、宣贯工作目的。

    新《条例》立足保障邮政普遍服务,重点加强邮政设施规划、用地、建设等环节管理创新,为促进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上水平提供了新思路,并对车辆通行、终端投递、信息保护等快递业热点问题做了有益探索,可操作性较强。开展持续不断的宣贯活动,对内进一步优化、完善邮政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对外扩大行业影响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责任意识,营造诚信消费环境,把《条例》的规定切切实实转化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动力。

二、宣贯工作内容。

1、配合省邮政管理局召集快递企业代表召开《条例》宣贯大会,内容主要针对快递服务、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新条例进行宣贯,并提出工作要求。

2、将《条例》的宣贯工作融入协会的培训工作,在2014年举办的培训班中加入《条例》宣贯课程。如会员企业有需要,协会将专门开设学习《条例》的培训班,力保宣贯的有力到位。

3、通过电话回访及走访快递企业,深入了解在企业在宣贯中遇到的难题,有问题及时反馈上报并协助企业解决。

4、协会内部要认真学习《条例》中的新内容新规范,将新内容新规范利用到协会工作中。

三、宣贯工作要求。

把《条例》宣贯作为今年协会工作一项重点,不断开拓创新,通过宣贯工作使快递企业发展更规范,使行业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更好的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条例》内容能落地、生根,实实在在起到作用。